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八条和《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招生处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 2 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2025级成教大专侯汝鹏等257名学生2025年3月开学至今未到校报到且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学校决定给予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4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任老师(联系电话:0871-67985835),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若公示期满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按照规定对侯汝鹏等257名学生进行学籍处理并在学信网进行学籍放弃入学资格异动信息标记。
附件: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5级成教大专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1日


